1、勞務派遣
勞務派遣是由派遣公司作為員工的法定雇主,用工單位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,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的工作管理,派遣公司負責派遣員工的人事管理,即用工單位將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,通常包括為派遣員工辦理錄用退工手續、工資發放、各類社會保險、住房公積金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、福利發放、檔案接轉、戶口落實等雙方約定好的工作。為用工單位實現"用人不管人,用人不養人,增效不增支"的最大人力資源管理效益。
2、勞務派遣的分類
(1)、轉移派遣
指用工單位將現有員工關系轉移到我公司,由我公司代替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辦理錄用退工手續、工資發放、各類社會保險、住房公積金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、福利發放、檔案接轉、戶口落實等雙方約定好的工作。
(2)、全程派遣
用工單位提出招聘要求,我公司負責實施招聘,將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,由我公司代替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辦理錄用退工手續、工資發放、各類社會保險、住房公積金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、福利發放、戶口落實等雙方約定好的工作。
(3)、試用派遣
這是一種新的勞務派遣方式,用工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我公司,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試用,其目的是使用工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,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,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。
(4)、項目派遣
用工單位為完成某一項工作而急需相關專業技術人員,項目完成后,只需
要幾名維護人員。富余人員即可以結束派遣,由公司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等手續,解決了人才“用一陣子,養一輩子”的難題。